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(不帶儲存設施)辦理
| 更新時間 2024-11-24 09:55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手機 18938953860 聯系人 譚小姐 立即詢價 |
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(不帶儲存設施)辦理
1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是什么?
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)第三條規定: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。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,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(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)。未取得經營許可證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。
第二十九條: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有關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生產、經營、儲存危險物品的法律責任條款并處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企業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,仍然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,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。
2、申請范圍有何要求?
依據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品名確定,目錄以外的化學品需要經專業機構檢測確定為危險化學品的可申請,其它化學品不予許可。
3、如何申請辦理?
(一)申請材料
1.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(不帶儲存設施)申請書(含承諾書)。
2.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(包括各項規章制度、操作規程的副本及目錄清單)。
3.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(復制件)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(需核對原件,并加蓋與原件相符章)。
4.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(復制件)。
5.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(注冊地址與經營地址一致)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(復制件)。
6.經營許可的相關文件(經營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、人工煤氣的企業,應提交進口、工業生產原料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)。
(二)企業申請操作流程
1.申請人提出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(不帶儲存設施)的申請時,先登錄“一網通辦”,依次選擇“區入口”——“按部門”——“xx區應急管理局”——選擇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(不帶儲存設施)“立即辦理”。
2.根據系統提示填寫企業基本信息、申請材料信息(上傳PDF申請文件、資料)、填報危險化學品品名表格(品名、數量、用途等),Zui后步驟確定“上傳”。
以上根據騰博國際李先生實際辦理經驗撰寫,詳情可點主頁添加微信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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