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DI境外投資備案后,資金匯出有何限制?
| 更新時間 2024-11-24 09:55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手機 18938953860 聯系人 譚小姐 立即詢價 |
ODI境外投資備案后,資金匯出有何限制?
什么是境外投資備案(ODI)
境外投資備案(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“ODI”),即境外直接投資,指國內企業、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,通過設立、并購、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,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。下面列舉兩種情況:
境外新設公司:必須以內地公司為股東,全資或部分控股的形式,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;
境外并購公司:以內地公司作為并購方的股東,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,需要出具盡職調查。
按照我國《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,境外投資是指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、并購等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、控制權、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。
辦理境外投資備案(ODI)需滿足的條件
根據我們辦理境外投資(ODI)備案的實際經驗,大部分企業只要滿足以下幾個申請條件,基本上就可以順利辦理境外投資備案:
l 符合“境外投資”定義:境內企業通過新設、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、控制權、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。
l 主體和成立時間符合要求: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。但是,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,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,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。
l 股東背景、資金來源、投資要求真實性要求: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、資金來源(例如:自有資金、銀行貸款、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)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,很難通過審查。
l 財務要求:Z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;凈資產回報率Z好高于5%,同時資產負債率Z好低于70%。
企業在什么情況下,需辦理ODI備案
l 國內公司需要進駐海外市場,處理業務等需要創建海外公司;
l 企業需要向外投資項目進行匯款,銀行則需要按照規定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備案文件,才能進行匯款操作;
l 國內公司在海外設立的子公司,再返回國內設立外資企業,需要開設銀行外匯賬戶;
l 國內企業同國外公司有合作的項目或業務;
l 內地公司需要為海外子公司的銀行賬戶付激活款。
ODI備案的流程
l 發改委立項(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,報送項目信息,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,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,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。)
l 商務部審批發證(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,發放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,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。)
l 外匯管理局備案(銀行放外匯,外管局監管。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,需向外管部門匯報。外管部門審核后,向境內企業發放《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》。)
l 實施ODI。
提示: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,如果兩年之內沒有相適應的項目了,該證書就作廢,屆時如果有新的項目,企業需要重新辦理ODI投資備案。
聯系方式
- 聯系電話:未提供
- 聯系人:譚小姐
- 手 機:18938953860
- 微 信:18938953860